沈阳商标网推荐文章答咨询者问
 

作者:佚名   被关注次数:    发表时间:2006-12-30 21:35:02

商标注册人容易混淆的问题集中说明如下。
 一、 商标行政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下设商标评审委员会接受对商标局驳回案件不服所提起的评审请求,2002年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对评委会的评审不服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即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 商标代理机构
 原来的商标代理机构都是各级地方工商局,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这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体制显然不符合WTO精神,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因此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00年就有计划地组织了面向全社会的商标代理人考试。准备放开这一行业,同时对工商局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脱钩改制,即工商局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再隶属于工商局,同时批准一批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现在全国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有千余家。
 三、 商标受理通知书与TM标志
 真的有很多人认为申请人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就意味着申请能够成功,而且可以使用TM标志。其实受理通知书只是商标局对商标的形式审查,即申请人的申请书件齐备、填写无误、申请费用如数交纳就将该申请录入到商标局数据库中,同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申请能否成功要等审查员的实质审查。
 在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中,只有烟草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其他商品上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TM只是商标英文trademark的字头缩写,表示商标的意思,与是否提出申请无关。
 四、 关于“广州牌子”
 很多客户问我能否注册“广州牌子”。其实这是个误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国为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陆的商标法律制度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但在中国并无那个城市的牌子,这个错误来源于对工商管理要求的表明产品产地的条款的错误理解,产地与品牌并无实质的联系,沈阳生产的皮鞋可能是意大利的品牌,广州生产的皮鞋只要有合法授权可以使用任何地方任何人的商标。换句话说,广州鞋厂使用你的商标生产鞋给你,你的鞋就是所谓的“广州牌子”。
 五、 商标注册的风险
 很多客户说,有些代理公司百分之百保证商标能注册成功,其实做出保证的人未必真正了解商标注册存在的风险,我曾遇到过多起驳回案例,大致分以下几种:
 1. 驳回你申请的引证商标还未被录入商标局数据库中,因此查询时无法查到该商标。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最快的不到10天,最慢的接近6个月,这就意味着一个商标申请有可能几个月后才能被录入数据库,不知道在先注册信息而做出错误的申请从而导致申请失败。
 2. 外国的商标申请又在中国申请,按照国际条约其享有6个月优先权,即在中国的申请日算该外国的申请日,该商标申请我国数据库中也不可能录入。笔者曾遇到过的时间最近的商标仅比我们早三天。
 3. 参加国际展会的商品所使用商标,也享有6个月优先权,如果展会后其提出注册申请,申请日为参加展会的商品展出日。
 4. 因商标审查员的错误而导致申请失败,商标局审案子是一个人,经历三关,而且为了严格把关,对一个组合商标要按各部分分别审查,好比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商标评审委员会则注重商标的整体。因此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不一定就是注册不上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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